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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14 13:50:17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3.1原则及规定……………………………………………………………………( 4)3.2 安全设计…………………………………………………………………………( 5)3.3 社区共用设施……………………………………………………………………( 5)

  3.4 绿色设计…………………………………………………………………………( 6)

  4、基地和总平面………………………………………………………………………( 7)

  4.1基地……………………………………………………………………………( 7)

  4.2用地……………………………………………………………………………( 7)

  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使学校建筑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部制定并已执行的中小学校各科新“课程标准”的需要,制订本规范。学校应建成安全、实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教育建筑。学校校园规划与建筑设计必须执行本规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秩序创造安全的、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

  1.1.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农村中小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策划、规划与建筑设计工作。

  5、应精心设计,关注细节,科技创新,在满足合理需求的条件下,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

  1.1.4 中小学校的校园规划与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供适龄儿童接受初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仅有1~4年级,属义务教育。这种小学仅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设置。

  供适龄青、少年接受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6个年级,其中仅初一至初三年级属义务教育。

  供适龄青、少年连续接受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9个年级(1~6年级的课程相当于小学;7~9年级的课程相当于初中)。属义务教育。

  本规范所规定的安全设计是指在满足国家规范涉及的安全场地设计、抗震设计、消防设计、疏散空间设计、防雷设计、无障碍设计等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对校园易发生的灾害及事故的

  综合防御设计。安全设计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自然与人为灾害侵袭下的防御备灾条件、救援疏散时师生的避难条件等。应结合校园应急策略进行安全设计。

  用作发生意外灾害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可划分为三类,中小学校一般适宜作为其

  中的“固定避灾疏散场所”,是供避灾疏散人员较长时间避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2.0.9 学校可比容积率 fioor-comparable area ratio for School

  学校可比总用地系指学校中与办学规模及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的用地。简化之,即学校

  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教室。现代化教育技术设施由多媒体计算机、液晶投影机、数字视频展示台、中央控制系统、投影屏幕、音响设备等多种设备组成。

  在生源少的偏远地区所建设的4班的非完全小学及6班的完全小学也纳入本规范规定

  3.1.4 规划与设计应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并为部分残疾学

  3.1.5 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3.1.7 学校设计宜继承、维系所在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生活习俗,发挥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3.1.8 环境及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优美、得体、简约、有创意、朴实无华。不宜设置大量装饰性构件。

  3.1.9学校建设应设置必要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应和主体建筑同时投入使用。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进程应符合这一要求。

  3.1.11 学校的校园规划和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3.2.1学校设计必须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保障校园和学校建筑内每一个场所的环境安全,保护每一个教学环节的环境安全。在遭受意外突发灾害时,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使校园具有抵御灾害的能力。

  3.2.2 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实验设施及相关设备应有防爆、防振、防泄漏等固定装置。

  3.2.3 中小学校设计应有益于建立安全的教学秩序,并且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具有可靠的应急能力。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3、校内道路及建筑物内的走道组成的交通网应做到路径明确、安全、通畅,并兼顾使日常教学活动有序地进行和在应急状态下快速疏散两个方面;

  4、学生疏散设计中每1股人流的宽度:小学生为0.55m,中学生为0.60m;

  5、校园围墙、大门应设置安防设施。课余时间不向社会开放的部分应加设有利于封闭管理的安防设施。

  6、体育设施的布置必须使同一节体育课及每天课外活动时,多个班级能够安全地同时进行体育运动。

  3.2.4 学校宜利用操场及大空间建筑在发生意外灾害时作为市民的避难场所。

  1、建立有保障的校园生命线(含应急照明、避难空间通风换气、应急水源及食品备用库、应急厕所)系统;

  3、应急能力建设必须保证应急设施的配置,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能立即开启应急联动系统。确保接警、处警及重大活动协调管理做到快速反应,安全可靠。除设置专用指挥室外,并应预留指挥系统必备的电气管线 学校作为国家的资源,其部分设施(体育场地、报告厅、图书室等教学资源)在课余时间应与社区共用。为此,规划设计应使之既不影响教学秩序又有方便共用的可能性。

  3.3.2 在人口密集地区有多个学校校址较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共同合建部分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提高这些建筑和场地的利用率。

  3.4.1 应保护环境,进行绿色设计,把学校建设成为绿色建筑。校园建设及校舍建筑可作为环境教学的直观教材。

  3.4.2 在改建、扩建工程中宜充分利用学校原有的建设资源、场地的自然条件及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3.4.3学校建设不应破坏所在地的文物,不能导致破坏当地的自然水系、湿地、森林、基本农田和各类保护区。

  3.4.4 设计中应采用成熟的新技术,采用绿色能源、可再生材料,本土的地产材料、产业化的建筑产品、部品,贯彻落实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材料的基本国策。

  4.1.1中小学校校址必须建在安全地带,严禁置于地震危险地段、地下采空区、洪涝或泥石流多发区、滑坡地、雷暴区、飓风口、未处理的含氡土壤地、电磁波辐射区等不安全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4.1.2学校是学生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的园地。严禁与传染病院、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毗邻。与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及可燃材料堆场、加油站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不应与公共娱乐场所、批发市场、网吧等对学生精神健康有损的场所相近设置。

  4.1.3 校址选择及基地建设应避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森林、基本农田和其他保护区。

  4.1.4 校址不得建在学生必须直接跨越城市干道或必须跨越高速车道上学的地段。

  4.1.6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或每小时机动车流量为270辆的城市干道的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小于80m米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4.1.7 对邻里造成的噪声干扰不应超过国家标准对邻里单位的噪声质量所规定的限值。

  4.1.8学校校址宜选择设在周边学生易于入学的地段。城镇小学最大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中学最大服务半径宜为1000m。寄宿制学校不作规定。

  4.1.9 学校应建在可以提供达到饮用水标准的水源及有电、气、热源及排水等市政设施的地段。当必须在不具备市政条件的地段建校时,须提供采用绿色能源、废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处理的条件。

  1、必须保证普通教室的日照及声、光环境质量达到标准,并使各教学用房满足对声、光环境质量要求及对位置、朝向的设置规定;

  3、中小学校建设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宜科学地利用原地形地貌(包括开发地下空间),创造再生地;

  1、中小学校的建筑用地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全部建筑的用地。

  2、自行车库、机动车停车库的用地均计入建筑用地指标。这一部分用地的量因学校所在地的交通环境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应单独表述其用地量。

  4、有住宿生的学校应有宿舍用地,纳入建筑用地指标,但需单独表述其用地量。

  1、小学必须配置供广播体操、体操、技巧、武术、舞蹈、跳绳、体育游戏、2~3种球类和跑、跳、投掷等田径项目基本动作教学的场地,应有200m环行跑道。非完全小学可不设环行跑道。

  2、中学和九年制学校必须配置供广播体操、体操、技巧、武术、舞蹈用地,必须具有与办学规模相匹配的环行跑道(最小规模为200m)的田径场地和篮球、排球、足球场m6米乐地。

  1、绿化用地指集中绿地(含景观水面)和宽度不小于8m的绿带,包括供教学使用的栽培园地及小动物饲养园。

  2、宜有三分之一的绿化用地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包括消防车道、步行道、无顶盖的地上停车场;不包括绿地内、建筑物边缘、体育场地中的甬路和有达标植被的绿地停车场。

  1、建筑用地含建筑基底、建筑物边缘的甬路和零星绿地(宽度不足8米的绿地)。贴近建筑物边缘无绿地和甬路时,建筑用地计至台阶、坡道及散水外缘;

  1)各类学校依据其体育课课程标准确定场地内容,按其规模确定场地设置的数量。

  各类学校应设置的场地内容详见表4.2.6的规定;各项体育场地的形状、用地及高度详见本规范附录A;

  2)球场设置数量须满足九年制的7~9年级及中学学生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球(篮、排、足球)训练的需求;

  3)体育用地范围计量界定于各种项目的安全保护带的外缘;跑道界定于外缘之外1m处。

  2)成片绿地、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的用地计量外缘之内的面积。成片绿地内的甬路计入绿地;

  1)用地范围界定至路面或广场外缘。校门外安全退让之道路或小广场,在学校用地红线以内的面积计入道路及广场用地;

  2)地上露天停车场面积计算指标:每1辆小型机动车位占地25㎡~30㎡;每1辆中型机动车位占地60㎡;每1辆自行车占地1.5㎡~1.8㎡;

  5、当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广场及道路用地间有宽度不足8米的绿带隔离时,以该绿带的

  4.3.1 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含建筑布置、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

  场布置)、消防设计、安全设计、竖向设计、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措施及管网综合设计。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周边灾害风险图。

  4.3.2 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宜设在4层以下,不超过4层;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宜设在5

  4.3.4布置学校建筑时宜模拟所在地的微气候定位,组织校园气流,冬季阻风,夏季引风,

  4.3.5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用地的布置应做到布局合理,联系方

  3、室外田径场及足球、篮球、排球的纵轴应南北向。依所在地不同纵轴的允许偏斜度不同,北偏东最大允许偏差为10?,北偏西最大允许偏差为20?。

  4.3.7 各类教室有窗一侧的墙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最小距离为25m。

  4.3.8 应结合校园用地的微气候进行总平面设计,避免空气质量和声环境受到自身的污染,当校园面积较小,难以借助朝向和距离处理时,应采取有效的建筑措施。

  4.3.10 在可能条件下,宜根据对教育进步与学校发展、变化的科学预测预留调整的条件。

  5.1.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是中小学校建设的主体,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

  5.1.2 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专用教室与其教师用房、教学管理用房宜成组布置。各类学校教学用房的设置要求详见表5.1.2:

  房间名称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独立高中完全中学普通教室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

  实验室 / / 应设应设应设应设计算机教室宜设宜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语言教室应设应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史地教室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美术教室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书法教室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音乐教室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舞蹈教室宜设应设宜设应设宜设宜设风雨操场可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游泳池 / 可设可设可设可设可设劳技教室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

  公共教学用房合班教室 / 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多媒体教室可设可设可设可设可设可设图书室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科技活动室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体质测试室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宜设心理咨询室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应设

  根据学校的类别、学制、规模和建设能力分别设置上表中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表中舞蹈教室可兼用作形体教室。

  2、课桌椅的最小排距,宜为0.90m,小学可以为0.85m;纵向走道的最小宽度为0.60m,非完全小学可以为0.55m;

  4、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最小水平距离宜为2.50m;最后一排课桌的后沿与黑板的最大水平距离:小学宜为8.00m;中学宜为9.00m;

  5.3.1 科学教室和实验室的桌椅类型和排列布置依实验内容及教学模式而异。

  1)最前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2.50m;最后排实验桌的后沿与黑板的最大水平距离为11.00m,与后墙的最小距离为1.20m;

  3)两实验桌长边最小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为0.60m;四人双侧操作时为1.30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为1.50m;

  4)中间纵向走道的最小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为0.70m米;四人(或多于四人)双向操作时为0.90m米。实验室若为边演示边实验的阶梯式实验室时,纵向走道应有便于仪器药品车通行的坡道;

  5)实验桌端侧与墙面(或墙面突出物)间宜留出疏散走道,最小净宽宜为0.60m。

  5.3.3 科学教室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准备室、植物培养室。宜贴近设置科学课教师办公室。

  5.3.4 在未设置生物实验室的学校中,必须做到在冬季至少有一个科学教室有日照,并可以在有阳光处放置盆栽植物。

  5.3.5 实验桌椅的布置可以采用双人单侧的实验桌平行于黑板布置;或采用多人双侧实验桌成组布置。

  5.3.7 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室不宜朝向西或西南。当设有危险药品库时,危险药品库必须建在建筑物基底之外的地下,且不得在消防通道及疏散路径的下面,并必须设置防爆设施。5.3.8 化学实验室宜设在首层。

  5.3.9 每一实验桌端侧应设洗涤池(岛式实验桌可在桌面中间设通长洗涤槽);每一间化学实验室内均应设置一个急救冲洗水龙头。

  5.3.10 化学实验室的实验桌应有通风排气装置,排风口宜设在桌面处;外墙至少应设置2个机械排风扇,下口距地面0.10m~0.15m,在其室内一侧应设保护罩及保温门,在室外风扇洞口处加设挡风罩。药品室的药品柜内宜设通风设施。

  5.3.11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仅供教师演示使用或仅在准备室内设置的毒气柜。柜内设通风及给排水装置,严禁装入照明灯具、电源插座及燃气开关。

  5.3.12 化学实验室及药品室、准备室的地面宜采用易冲洗、耐酸碱、耐腐蚀的地面材料,并设地漏。

  5,3,13 当学校具有2个及以上的物理实验室时,应有1个为力学实验室。光学、热学、声学、电学等实验可在同一实验室内完成,但应具有相应的装备和设施。

  5.3.14 物理实验室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准备室。宜贴近设置物理课教师办公室。

  5.3.15 力学实验室需设置气垫导轨实验桌,在桌的一端的地面设置供气泵用的电源插座;另一端与相邻桌椅或墙壁之间应留有0.90m空间。

  5.3.16 光学实验室需在窗口贴墙的内壁处装置可开启180?的遮光通风百叶窗,室内墙面宜采用深色。实验桌上宜加设局部工作照明。

  5.3.18 电学实验室应在每一个实验桌上设置一组包括不同电压的电源插座,电源的控制开关必须设在教师实验桌处。

  5.3.20 当学校有2个生物实验室时,宜分设为显微镜观察实验室及解剖实验室。

  5.2.21 生物实验室应附设仪器室、药品室、标本陈列室、标本储藏室(可与标本陈列室合并)、实验员室、准备室,宜设植物培植温室。宜贴近设置生物课教师办公室。

  5.3.22 应有一个生物实验室朝南或东南,宜设向阳的阳台或向阳的可以搁置盆栽植物的宽窗台。

  5.3.23 显微镜观察实验室的实验桌旁宜加设放置该桌学生所用显微镜的小柜。实验桌上宜加设局部工作照明。

  5.3.24 解剖实验室应设置给排水设施。可在教室内集中设置,也可设在每个实验桌旁。

  5.3.25 标本陈列室和标本储藏室宜朝北,并应采取防潮、降温、隔热、防虫、防鼠等措施。

  5.3.26 植物培植温室可在校园内独立建造,也可以建在屋顶上或建在建筑物能充分得到日照的地方。小动物饲养园应独立建造.

  5.3.27 中学及九年制学校可以设置综合实验室,用以进行跨学科的综合实验教学。

  5.3.28 应附设1间准备室。当与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邻近布置时,可以不设。

  5.3.29 应设置给排水、通风、换气、电源等设施,这些设施全部贴邻侧墙及后墙装设。实验室中部保留空间的最小面积为100㎡,在此空间内不设置固定的实验桌椅。

  5.3.30 中学和九年制学校宜设演示实验室,供老师演示学生不宜自行操作的实验。空间以容纳1~2个班为宜。

  5.3.31 演示教室宜为阶梯教室,设计视点应定位于教师演示实验台桌面的中心,每排座位错位布置,隔排升高值宜为0.12m。

  5.3.32 教室宜设置后背附设书写板的座椅。最小排距为0.90m.每个座位的宽度宜为0.50m。

  5.3.34 教师与学生同时进行同一实验的边演示边实验实验室应设置为阶梯形楼地面,阶梯最小宽度宜为1.35m。

  5.4.1 应附设历史教学资料储藏室、地理教学资料储藏室和陈列室(陈列廊)。宜贴近设置历史课及地理课教师的办公室。

  5.4.2 课桌椅布置方式和普通教室相同。课桌椅可采用标准课桌椅(普通教室用),也可以在课桌端部的旁边加设小柜,用以存放本桌学生使用的小地球仪。可在史地教室内布置标本展示柜。

  5.4.3 史地教室内应配置黑板、讲台、银幕挂钩、投影仪及屏幕、挂镜线。电源插座和网络接口。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在学生课桌上宜安装局部工作照明。

  5.4.4 历史和地理的教学资料储藏室均应采取防潮、降温、隔热、防虫、防鼠等措施。

  5.5.1 美术教室应附设教具贮藏室,宜设教师工作室、作品陈列室(或作品展览廊)。宜贴近设置美术课教师的办公室。

  5.5.3 教室内应设可以放置石膏像的教具柜。中学美术教室内应有能容纳一个班用画架写生的空间。

  5.5.4 教室内应配置书写白板、银幕挂钩、投影仪及屏幕、挂镜线、窗帘杆、洗涤池和电源插座。

  5.5.9 书法条案宜平行于黑板布置。条案长1.50m,宽0.60m,供2名学生合用。条案的长边最小净距为0.60m,纵向走道最小宽度为0.70m。

  5.5.10 教室内应配置黑板、讲台、银幕挂钩、投影仪及屏幕、挂镜线,给排水装置及电源插座。

  5.6.2 小学应有1间较大的音乐教室以适应唱游课边唱边舞的需要,非完全小学可不另设。

  5.6.3 音乐教室中应有1间设置合唱台。合唱台需2~3排,顺后墙布置,每排升高0.40m,宽度为0.90m。

  5.6.5 讲台处留有教师用琴的位置。应设置五线谱黑板、讲台、银幕挂钩、投影仪及屏幕、窗帘杆和电源插座。

  5.7.1 在此教室可对男女学生分班进行舞蹈艺术课、体操课、技巧课、武术课的教学,也可在此进行形体训练活动。

  5.7.3 教室内应在一面与采光窗相垂直的墙上设通长镜面,镜高2.10m(含镜座)。两侧侧墙及后墙上装置可升降的把杆,把杆的最小高度为0.90m。把杆与墙间的最小净距离为0.40m。

  5.7.6 各地需要教授有地方或民族特有的基本训练时,教室设计要适应其特殊需要。

  5.8.1 计算机教室的数量依据学校规模及计算机课时数确定,未设置语言教室的学校可在计算机教室进行外语课的教学,其课时计入计算机教室的利用参数。

  5.8.2 计算机教室应附设一间辅助用房供管理员工作及存放资料盘。宜就近设置计算机课程任课教师的办公室。

  1、学生计算机桌的平面尺寸为:长0.75m(每生),宽0.65m。前后桌最小距离为0.70m。桌端部与墙面(含突出物)间的最小距离为0.15m。

  5.8.4 教室地面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木地板或无导出静电功能的塑料地板。

  5.8.6 教室可容纳6~20个座位。小学的最小使用面积为39平方米,中学的最小使用面积为45平方米。

  5.8.7 远程教育教室的其他建筑要求与计算机教室相同;也可利用计算机教室接受远程教育。

  5.9.1 计算机教室可兼作语言教室使用。普通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合班教室均可安排部分外语课。当学校不在计算机教室安排外语教学时,必须设置语言教室,数量依据学校规模、教学模式和课时安排确定。语言教室应附设辅助用房以存放视听教学资料。宜贴近设置外语课教师的办公室。

  5.9.2 语言教室的课桌椅排列布置与计算机教室相同。教室的楼、地面应设暗装电缆槽。5.9.3 中小学校宜设置可利用多媒体教学并进行情景对话表演训练的语言教室。课桌椅可采用普通教室的课桌椅,也可采用带书写板的座椅。课桌椅可平行于黑板布置,也可以向前围合式布置。应留出约20平方米的表演区。

  5.10.1 多媒体教室宜能容纳2个班或1个年级,当容纳多于2个班时教室宜设计为阶梯教室。当前后每6~8米设1个显示屏时,最后一排与黑板的最大距离为24米,但多个显示屏的影象和多个声源到达每一个学生座位时,其视听效果不能产生时间差。

  5.10.2 教室内应在前墙安装推拉黑板和投影屏幕(或数字化智能屏幕)。当教室较长学生不能清晰地看到屏幕影象时,需在顶棚上或柱上固定显示屏,固定位置必须使学生的视线在水平方向上偏离屏幕中轴线?,垂直方向上的允许最大仰角为30?。学生座椅前缘与显示屏的水平距离与显象管的尺寸相比最小为4~5倍,最大为10~11倍。屏幕宜加设遮光板。

  5.11.1 当公共教室是只容纳2个班的合班教室时,楼地面以平地为宜;多于2个班则以阶梯教室为宜。

  5.11.2 教室宜附设1间辅助用房,储存(并维护)此教室常用的现代化教学器材。

  5.11.3 小学的合班教室(容纳2个班)内宜放置可移动的课座椅,可兼供小学低年级学生1个班进行唱游课和游戏课。

  5.11.4 阶梯教室设计视点应定位于黑板底边缘的中点处。前后排座位错位布置时,视线 教室可设置后背附设书写板的固定座椅,也可采用带书写板的可移动座椅。

  1、教室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黑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为2.50m;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黑板间的最大水平距离为18.00m;

  3、座位宽度为0.50m。小学座位最小排距为0.85m;中学最小排距为0.90m;

  4、纵向、横向走道最小宽度均为0.90m,当另有同方向走道时,靠墙走道的最小宽度为0.60m。

  5.11.8 应进行教室的声学设计,在室内装修时设置吸声墙、反射板,创造清晰度和混响效果合宜的大教学空间。

  5.12.2 风雨操场应附设体育器材室,宜附设更衣室、厕所、浴室。体育教师办公室及体育教师专用的更衣室及浴厕宜设置在其中。当风雨操场被确定作为突发事件的避难所时,必须设置配套的储备仓库。

  5.12.3 风雨操场可容纳1个或多个班的学生同时上课,但项目活动的空间需略有分隔。

  5.12.4 风雨操场容纳的内容可依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及面积的可行性在本规范的附录A中选择确定。

  5.12.5 风雨操场如设置围护结构,应避免眩光影响。窗台高度不宜低于2.10米(有避免眩光的设施时可自行调整),窗台以下墙面宜为深色。

  5.12.6 门窗玻璃、灯具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顶棚及上部各种悬吊物应有牢固的固定措施。

  5.12.8 风雨操场宜兼作集会场所,且宜加设舞台。当配置音响设施时;应结合室内装修进行声学设计;

  5.12.9 应合理布置门窗,尽量获取天然采光及自然通风。外墙在室内地面0.10m以上应设遮光通风窗。

  5.12.10 中小学校必须在紧邻体育场和风雨操场处设置体育器材室。体育器材室的位置还应方便当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时的管理工作。

  5.12.11 应有便于借用小型器材的窗口和便于搬运大型器材的门及通道。

  5.12.13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室内游泳池;在第Ⅲ、Ⅳ建筑气候区宜建室外游泳池。泳池规格为50米或25米。不设跳水池。

  6.2.6条的规定计算,淋浴计算按女生每12人1个浴位;男生每18人1个浴位。

  5.12.15 游泳池应设消毒池。游泳池的设计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

  5.12.16 游泳池池底、池岸地面及消毒池池底的铺砌必须采用防滑材料。

  5.13.1 劳动技术教室的内容和数量依据办学规模、省级地方课程及学校办学特色确定。其中,信息技术教育必修的部分课时可安排在计算机教室进行,但中学必须设置木工、金工技术教室;高中必须设置信息技术教室,设硬件组装和维修的空间及设施。

  5.13.2 劳动技术教室必须设置其各专业内容所需要的水、电、气等设施。空间、尺度、装修均因内容而异,不作统一规定。

  5.13.3 有油烟或气味发散的劳技教室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气设施,有振动或发出噪声的劳技教室必须减振减噪、隔振隔噪。

  5.14.1 图书室包括: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杂志及报刊阅览室、视听阅览室、书库、借书空间、登录及整修工作室。可以附设小会议室和小型交流空间。

  5.15.1 中小学校应设科技活动室。其房间大小及数量依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建设条件确定。

  5.17.2 心理咨询室的位置不宜设在人流较多的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宜设在思想品德课教师办公室附近。

  5.17.3 心理咨询室宜分设相连通的2间。其最小总面积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小学为25.00㎡;初中及九年制学校为30.00㎡;高中为54.00㎡。

  5.17.4 心理咨询室可以附设话题讨论室、发泄室、心理剧表演室等用房。

  5.18.3 德育展览室的位置宜设在学校或主要教学楼入口、会议室、合班教室附近,或在学生经常经过的走廊旁附设可封闭的展览廊。

  5.19.1 任课教师的办公室可分设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和各课程教研组办公室。

  5.19.2 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和该年级普通教室同层设置,有专用教室的教研组办公室宜和专用教室成组设置,其它教研组可集中设置于行政办公室或图书室附近。

  6.1.1 行政办公用房应设党政办公室、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室、会议室、网络中心、文印室、广播室、值班室、传达室、保健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宜设档案室。房间面积及数量依学校的类别及规模确定。

  1、校务办公室宜设置在便于和各教师办公室、校长室联系的位置,并宜靠近校门,以方便接待来访人员。

  3、总务办公室宜设置在学校的后勤出入口(临街次要校门)及食堂、维修工作间附近。

  6.1.7 值班室可作为学校的安防控制中心。宜设置在靠近校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及行政办公室附近。

  2、小学保健室可以只设1间,中学宜分设相通的2间,分别为接诊室和检查室。有条件时可设观察室;

  6.2.1 中小学校应建设饮水处、厕所、食堂、停车场地或车库、设备用房等生活服务用房。

  6.2.2 教学用房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按每40~45人一个饮水口设置。

  6.2.7 当体育场地中心与室内最近的厕所间的距离超过90米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照学生总人数的15%计算。这种室外厕所宜预留扩建的条件。

  6.2.14 宜在风雨操场、体育教研组、舞蹈教室旁附设淋浴室。可在厨房或维修工作间附近设淋浴间。

  6.2.15 风雨操场及舞蹈教室附设的淋浴室可按一个班的人数设定,女生设4个淋浴位,男生设3个淋浴位。

  6.2.17 食堂包括学生餐厅、教职员工餐厅、配餐室及厨房。走读制学校不设学生餐厅及厨房时,应设置配(发)餐室。

  6.2.21 厨房外宜附设杂物露天放置及蔬菜粗加工的小院,小院宜靠近后勤出入的校门。

  6.2.22 寄宿制学校宿舍可以和教学楼贴邻,但不宜在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更不宜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宿舍宜能够自行封闭管理。

  6.2.24 学生宿舍应设居室、管理室(男女分设)、储藏室、清洁用具室、盥洗室、厕所和衣物晾晒空间。宜设洗衣间和公共活动室。

  6.2.25 居室内每室居住人数不宜超过6人。居室面积按每人4.50㎡计。当采用双层床时,最小层高宜为3.60m.

  6.2.27 学生宿舍宜分层(每层人数较多时可再行分组)设置公共盥洗室、有淋浴间的厕所。盥洗室门及厕所门与居室门间允许的最远距离为25m。

  6.2.29 学校的设备用房指变电室、配电室、锅炉房、消防水池、通风机房、燃气调压箱、通风网络机房等,学校设计应根据学校周边的市政条件,设置上列的部分或全部设备用房。6.2.30 依据使用和管理的需要设安防监控中心。安防工程的设置应遵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规定。监控室可与值班室合并。

  7.1.1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除风雨操场、劳技教室外)的使用面积指标宜符合表7.1.1的规定。表7.1.1 主要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注 1、表中指标是按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排布测定的每个学生的使用面积,如果班级人数定额不同时需进行调整,但增加的座位必须在“黑板可视线 劳技教室的工艺内容不同每间房间的大小均不同,各地、各校均不同。